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全称为《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简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不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便与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北京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二十五款,主要内容是:借款六百万镑,年息五厘,四十年还清;以铁路收入和湘鄂厘金、盐税、赈粜捐作抵,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和以后铁路延长的借款修筑优先权。清政府向帝国主义出卖路权的罪行,激起川、鄂、湘,粤四省人民的保路风潮。
全称为《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简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不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便与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北京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二十五款,主要内容是:借款六百万镑,年息五厘,四十年还清;以铁路收入和湘鄂厘金、盐税、赈粜捐作抵,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和以后铁路延长的借款修筑优先权。清政府向帝国主义出卖路权的罪行,激起川、鄂、湘,粤四省人民的保路风潮。
宪宗时宦官汪直专权,又提督西厂事。威势倾天下,罗织数起大狱,使官吏无辜受屈者甚多,甚至连“民间斗詈鸡狗琐事,辄置重法”,以致天下之人只知有西厂而不知有朝廷,只知有汪太监而不知有天子。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以其牙帐在大内帐殿之北,亦称北衙、北院。掌兵机、武臣铨选及群牧之事。凡契丹兵马皆隶属之。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北院枢密副使、签书北枢密院事等官。多以宗室、后族充任。
康熙(公元1662年—1722年)年间台湾人民起义。朱一贵原为福建漳州府长泰县人。因受到统冶者的迫害,于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迁往台湾。他在台湾联络受压迫的群众,准备起义。清统一台湾后,派往台
东汉末年陈仓(今陕西宝鸡东)屯田农民起义。曹操募民屯田,向屯田农民榨取高额地租,屯田农民生活悲惨。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屯田农民吕并在陈仓率领屯田农民举行起义,占据陈仓,吕并自称将军。曹操派关中
宇文泰字黑獭,北周代郡武川镇(今内蒙武川西南)鲜卑族人。官至太师、大冢宰,实掌西魏朝政二十余年。执政期间,他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政治方面,重用汉人苏绰、卢辩、制定了官府文案程式和计帐、户籍之法,以统一政
南宋初年活动于太行山一带的抗金义军。金灭北宋后,继续发兵南进。北方各地爱国军民纷纷组织义军,在敌后坚持抗金。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秋,宋将王彦与岳飞等十余人率七百士兵渡河退守太行山区之共城(今河南
战国中期魏惠王与齐威王会见于徐州(今山东滕县东南),互相承认为王。经过齐魏之间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魏国遭到两次大败,元气大伤之后,东方受到齐国的威胁,西方又受到秦国的压力,魏惠王乃接受相国惠施的建议,
明初贵州苗族人民起义。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吴奤儿领导五开(今贵州黎平一带)苗族人民起义,自称“刬(铲)平王”,古州(今贵州榕江)十二个长官司全都响应,号称二十万众,杀指挥佥事过兴等。洪武十八
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07年,唐镇海节度使钱镠所建。钱镠少时以贩盐为业,后应募为土团,从石镜(今浙江临安)镇将董昌镇压黄巢起义军,官至杭州都知兵马使。从中和二年(公元882年)起,钱镠率兵先后翦除浙东
官名。北洋军阀政府设置于省内各重要地区,负责绥靖地方责任。镇守使由大总统委任,一般多由师长、混成旅长、旅长兼充,有些地方设有副职,称镇守副使。某些特别地区的镇守使职权编制与一般的不同,不但维持地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