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满族的文字。女真族初无文字,金太祖仿契丹字创制女真大字,熙宗又制女真小字,盖皆脱胎于汉字。至清时其字均已失传不用。清太祖时,始仿蒙古字制满族文字,太宗时又附增圈点而字渐增多,是为满文,当时称为国书。其
春秋末年卫国工匠参与的两次反对卫国国君的暴动。公元前478年,卫庄公役使工匠过久,贵族石圃因而利用工匠攻打庄公。庄公向包围宫门的暴动群众求免死,不得允许,因逾北墙逃跑,腿被摔折,结果与其二子死于仇人戎
清皇太极时期,漠北蒙古向清廷的贡纳。皇太极统一漠南蒙古以后,又积极联络漠北蒙古。十六世纪末,漠北蒙古出现了三个强大的封建主集团: 土谢图汗、扎萨克图汗和车臣汗,总称喀尔喀三部。明崇祯九年(公元1636
见“号军起义”。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之民兵。其名称因时因地而异。一般为边战守,边耕种,不脱离生产。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反抗和抵御别族压迫骚扰。多由当地地主豪绅直接掌握。宋承五代之制,建立乡兵,有弓箭手、士丁、弩手等多种名目。
清代征收钱粮或捐税外,允许地方官另征一部分附加税,叫做“陋规”,也叫“耗羡”。如征粮食时,可以用鼠吃、雀啄做借口,多征一部分,称为“鼠耗”、“雀耗”。征银子时,可以借口零碎银子铸成整块要损失,多征一部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
时代名,因鲁国编年史《春秋》而得名。《春秋》记事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起,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481年)止。旧史一般以鲁隐公元年为春秋时代的开始,但对于春秋结束的年代,因为涉及到对战国起年的不
孔子求恢复西周政治局面的抱负在鲁国得不到施展,因而去职,率领学生周游其它诸侯国,希望劝说各国统治者,求售自己的政治主张。他先后到过卫、陈、宋、蔡、楚等国,还经历过其它一些地方。途中,遇到过种种困难,
即西夏标准文字。元昊称帝前即已亲自组织和指导遇仡等人仿汉字笔划,创制西夏方块文字。建国后又命野利仁荣统一整理修订,完成《国书》十二卷,作为官定西夏文“字汇”颁行。书体有楷书、篆书、行草、别体等。大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