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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

清代官署名,辅助皇帝的政务机构。为加强君主专制,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在南书房基础上,改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任职大臣无定员,最多时达六七人,由皇帝在亲王及满汉大学士、各部尚书、侍郎中选用。任命时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为首者称为“领班”,亦称“首枢”。军机处综揽全国军政大权,听命于皇帝。皇帝机密谕旨通过军机处直接寄给地方督抚,称为“廷寄”;各地督抚也将重大问题直接寄给军机处交皇帝审批,称为“奏折”。中间既不再经过内阁, (“明发上谕”仍通过内阁下达),也无需议政处议决,使议政王大臣会议仅存虚名。军机大臣以下设军机章京,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里选用,俗称“小军机”。其任务是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作军机大臣的辅助人员。章京也分满、汉人员各两班,每班八人,设领班、帮领班各一人。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军机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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