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元末红巾军

元末红巾军

元末农民利用白莲教组成的起义军。以红巾裹头并举红旗为号。故名。又,起义者烧香拜弥勒佛,亦称香军。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五月,韩山童、刘福通率红巾军首义颍州(今安徽阜阳)。之后,红巾军遍及各地。刘福通部奉韩林儿为帝,称小明王,国号大宋,主要活动在黄、淮流域,通称北方红巾军。徐寿辉、彭莹玉部奉徐寿辉为帝,国号天完(一说国号宋),主要活动在长江中上游地区,通称南方红巾军。此外,邓州(今河南邓县)王权部活动在河南,称“北琐红巾”。孟海马部活动在湖北,称“南琐红军”。郭子兴部活动在江淮,亦属红巾军系统。郭子兴死后,朱元璋统其旧部,亦曾长期尊奉大宋,接受大宋官职。元末农民战争后期,红巾军或被镇压,或因其领导集团的变化而变质。

猜你喜欢

  • 夏(明玉珍)

    元末农民战争中明玉珍建立的政权。明玉珍,随州(今属湖北)人,家世务农。徐寿辉起义后,明玉珍集乡丁千余屯青山。后归附徐寿辉,受封元帅,守沔阳。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春奉命率斗船五十,集粮川、陕间。

  • 鲁用田赋

    春秋后期鲁国实行的军赋制度的改革。《春秋经》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记载,鲁“用田赋”。一般解释为按田亩征收军赋(包括兵甲、车马之类),它表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政府的认可。但一些学者认为“田赋”

  • 黄嵬山割地划界

    宋辽边界纠纷事件。庆历“增币”后,辽继续恃强争界,不断在河北、河东二边制造事端。宋之河东与辽之蔚(今河北蔚县)、应(今山西应县)、朔(今山西朔县)等州接界。宋太宗以来辽即不断越界侵耕蚕食。到神宗熙宁时

  • 大诰三编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颁布的案例文件汇编,在明初具有法律性质。在《大明律》以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颁布手订的《大诰》, 次年又颁行《大诰续编》、《三编》。《大诰》七十四条, 《续编》八十七

  • 御前军

    南宋军队名。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高宗即位不久,即设御营司,以陆续改编诸将所统军队。建炎三年,因以辛企宗为御营司都统制,韩世忠、张俊等高级将领皆不服,遂另设御前诸军:以韩部为御前左军,张部为御前

  • 摊丁入亩

    清代的赋税制度。又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明代推行一条鞭法后,将部分丁银摊入田粮征收。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人丁数为准,固定税额,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丁银负担

  • 厢军

    宋代诸州之镇兵,又称厢兵、州兵。太祖建隆初年采纳赵普之议,始选诸州之兵壮勇者充禁军,其余留驻本州为厢兵。主要任杂佣劳役,而不注重训练,不参加战斗。主要来自招募,也有部分流放罪犯充厢兵。禁兵武艺不及或有

  • 内三院

    清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在文馆基础上,仿照明制设置的文翰顾问机构。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下属有学士、主事等官。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表章;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撰

  • 新顺政权

    明末李自成农民军建立的政权。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三月,李自成在湖北襄阳初建农民政权,改襄阳为襄京,自称“新顺王”。这时的设施,主要是建立军制和中央、地方官制。军队的编制分为中、左、右、前、后五

  • 札萨克制

    札萨克,蒙语总管之义。清代为蒙古族地区官名。蒙古可汗土蛮(达延汗的嫡玄孙)势力强大起来,联合今内蒙古地区的六个大封建主,组成了一个管理漠南蒙古的机构。三传至其孙林丹汗,时当十七世纪三十年代,被兴起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