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宋邵武人。李纲九世孙。博学洽闻,善天文,尤精于《易》。为文典雅,人有得其片言只字,宝而藏之。有《易精解》、《中星仪象》等图。
【生卒】:?—1409【介绍】:明滁州人,小字保儿。父平定从朱元璋起兵战死,遂为朱元璋养子。骁勇善战,官都督佥事。建文初从李景隆伐燕为先锋,屡破燕军。后兵败被俘。燕王即位后任之为北平都指挥使。后疑成祖
【生卒】:1845—1900【介绍】:清山东福山人,字濂生,又字正孺。光绪六年进士。授编修。泛涉书史,尚经世之务,嗜金石,因见药店所售“龙骨”上的刻纹,发现甲骨文,为收藏殷墟甲骨的第一人。三为国子监祭
【介绍】:宋郑州新郑人,字子高。以父任入仕。屡更州县,所至著清名。知汉州,校实民产,使力役不滥。改知洋州,以圭田多虚籍,令随实以输,自部使者而下,皆十损七八。文彦博、包拯荐其廉能,擢夔州路转运使、知广
【介绍】:北魏人。阉人苻承祖姨母。适姚氏。家贫,及承祖为冯太后所宠贵,亲姻皆求利,杨氏独不欲。谓其姊云: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及承祖败,独姚氏一家得免罪。
【生卒】:?—477【介绍】:北魏范阳人,字元盛,小名真奴。为太武帝所知,除中书助教博士,入授太子经。文成帝即位,迁仪曹尚书,赐爵扶风公,历相州刺史。以治为诸州最,加赐衣服。骄矜自得,多方受纳。献文帝
圭次子,字秉德。进士。授编修。累官礼部尚书。熟悉典故,因词翰有名声。死。赠太子太保,谥文裕。【生卒】:1454—1510【介绍】:明真定府南宫人,字秉德。白圭子。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编修。先后与修《宪宗
【介绍】:清浙江秀水人,字尧夫。康熙十八年试鸿博,未中。有《东谿诗稿》。
【介绍】:唐河内野王人。玄宗先天二年登制科。开元中,官起居舍人。萧嵩知集贤院事,引与修《开元礼》及《六典》。迁给事中、中书舍人。
【介绍】:元东平人,字元凤。任镇江濂溪书院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