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四川甘孜朱倭土司。藏族。原为安抚司、千户。宣统元年(1909),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其自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土地、百姓,献纳朝廷。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
即“朝野佥载”(2175页)。
368—40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视连长子。太元十五年(390),父卒,嗣立。史称其“性英果,有雄略”,吸收汉族文化,广纳秦陇一带汉族士人,增设司马、博士等官职。厉兵秣马,拥兵2万,欲出击秦、
藏语音译,一译“弥村”,意为“人员单位”。旧时西藏等地喇嘛教寺院中基层的喇嘛组织。即僧侣居住单位。是※康村内更小范围的地域性组织。以僧徒籍贯划编,一般十数人至百多人不等。后藏扎什伦布寺扎仓下即为密村,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见“哥利”(1835页)。
?—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绍光。大学士瑞麟子。荫生出身。咸丰间,因捐输军饷由员外郎奖知府。光绪九年(1883),任泰宁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深得慈禧倚信,是“后党”重要成员。
明代女真三大部之一。是对海西、建州女真之外,文化较后进部分女真的泛称。居地大体北至外兴安岭东端,东抵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南达绥芬河流域,西接张广才岭,即今松花江下游,图们江、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以东地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见“却藏南杰班觉”(9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