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见“木鹿城”(257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175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台吉。客列亦特氏。※和鄂尔勒克叔父卫衮察布察齐六世孙。世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噶尔丹策零及其子统治时,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率众
1863—1922清末民初抗垦斗争组织者。又译作陶克涛、陶各陶、陶什陶、套克套、脱克脱、陶克陶胡等。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北部塔户域人。蒙古族。姓包。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因反对清政府的移民开垦政策和旗札萨
东汉时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郎氏、栗籍氏五骨都侯的统称。骨都侯为异姓辅政大臣。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南北匈奴分裂后,隶属北匈奴蒲奴单于,后为南匈奴䤈落尸逐鞮单于(又称呼韩邪单于)所
地名。云南德宏州陇川县的户撒、腊撒两大坝子统称。阿昌族主要居聚区之一,该地区还居住有僳傈、傣、汉等民族。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征麓川时曾占领该地,并在此屯兵,后又将该地据为私庄,称“沐庄”
?—1770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四子。乾隆举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副都统、侍郎授湖北巡抚,旋调湖南。三十二年,调云南巡抚。任内至普洱(今云南普洱县)办理军务;
蒙古语“古尔板”和藏语“索尔马”的叠称,即“三河”(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