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镝长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增设近40名。遂增设鸣镝长以总管其事务。亦称骲头作司匠,或称催总。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增设近40名。遂增设鸣镝长以总管其事务。亦称骲头作司匠,或称催总。
即“渤海”(2278页)。
系指解放前西康(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拉萨经商的20—30家寺院和世俗商人,赖以运输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所运货物多为川边和内地出产的茶叶、绸缎以及其他杂货。
参见“哈密瓜”(1637页)。
参见“白衣”(594页)。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1589—163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六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与阿拜、巴布泰征东海虎尔哈北路,以功授三等甲喇章京。天聪八年(1634)四月,封一等辅国将军。清崇德四年
见“可木卫(二)”(491页)。
?—约1451明正统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镇远人。苗族。正统十四年(1449),三月,自称顺天王,率洪江等地苗民起义。联合湖广、贵州边界苗众,反征粮征款,反苛税杂役,攻靖州土官衙门及湖广、贵州一路
(1768或1791—1797) 清嘉庆年间南笼起义首领。小名阿成,又名韦德明,绰号七绺须。贵州南笼府(府治今贵州安龙)当丈寨人。布依族。出身贫寒,务农为业,喜习拳棒,颇精医道,平素好交游,并助人为乐
见“那林孛罗”(9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