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足黄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1491—?明代蒙古贵族。一作格哷迪,又称察罕孟克,汉文史籍译作克列兔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卒后无嗣,故史称“无守护封地的子孙”。
参见“地方台站”(678页)。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
见“图们汗”(1435页)
完颜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完颜氏。国相※雅达之子,※桓之弟。详见“桓”(1804页)。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躶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其民有文面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以元末明玉珍唐崖安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因战乱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覃忠孝招回土民,复置。清初,覃崇禹归附,受命准世袭。雍正十三
1553—1583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亦称大成台吉、把都台吉、大成矮吉台吉、把汉孙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铁背台吉(黑台吉)子。4岁丧父,其母因涉嫌被处死,由俺答妻一克哈屯养育。成年后,娶
见“西夜”(691页)。
见“仇由”(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