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蒙古察哈尔部亲王布尔尼起兵反清事件。布尔尼为林丹汗孙,阿布鼐之子。因不满清廷将其父革爵囚禁及抽调该部官兵分散各地驻防,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三月,乘清军讨伐吴三桂,兵力南调,北方空虚之机,与喇嘛阿
见“伊秩訾王”(808页)。
?—16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自号敬一主人。太宗※皇太极第六子。初封辅国公,康熙八年(1669),晋镇国公。居盛京,读书医无闾山,嗜文学,弹琴赋诗,著有《恭寿堂集》(《啸亭杂录》作《寿祺堂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勒弼河卫,并说清代噶勒弼鄂谟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南四百40里。
金朝皇帝侍卫亲军的称谓。女真语“合扎”,意为亲军;谋克,百夫长之意。因以皇帝近亲领之,故名。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1910—1937百灵庙武装暴动领导人之一。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1925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生,在北伐战争中任第六军独立团警卫连长。时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札萨克并任副盟长德
元初将领。初名抄儿赤。哈剌鲁氏。随父沙的居河南柳泉(今宜阳县西)。五岁为宋军所俘,年18,留刘整部下。中统二年(1261),随刘整归降蒙古,为管军百户。至元三年(1266),从破宋将夏贵于云顶山。五年
元末明初诗人。汉名马元德。回回人。先世西域巨商,随元世祖忽必烈征战有功,世代为官,定居武昌,至正十七年(1357)中进士,初授定海(今浙江镇海县)令、浙东元帅。二十六年(1366)晋奉化(今浙江奉化)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