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司员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乾隆十年(1745),准于绿营换班之期,随同更换,仍每3年1次,由驻藏大臣加具考语上奏,一般以记名御史花翎四品衔叙奖。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乾隆十年(1745),准于绿营换班之期,随同更换,仍每3年1次,由驻藏大臣加具考语上奏,一般以记名御史花翎四品衔叙奖。
古族名。唐代居于永昌地区的古代民族之一。※佤族先民,至今还有一些佤族自称望的。当时他们居于山林,除狩猎、采集外,还从事原始刀耕火种农业和饲养家畜。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即“叶护可汗”(540页)。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即“国内城”(1430页)。
?—1646清初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腾机思族兄。号巴图尔济农。原服属察哈尔部,后依附喀尔喀。天聪九年(1635),奉表后金贡驼马。崇德三年(1638),复遣使
?—1732清代青海塔尔寺高僧。藏族。康熙五十六年(1719),任堪布,称嘉堪布诺门罕(又作察罕诺门罕),主持塔尔寺宗教事务,僧众信服。雍正元年(1723),参与青海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煽动远近游牧藏
见“乌秅”(329页)。
古地名。因置于夫余故地得名。高丽国境内重要军镇。所在众说不一:或说在今辽宁昌图县北40里之四面城;一说是今吉林省四平市西侧一面城古城;有说在吉林省农安县城附近;旧有说在辽宁开原县城西南。贞观五年(63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