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1696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从科尔沁札鲁特地方率众归清,授一等侍卫,累晋至散秩大臣、内大臣。康熙三十三年(1694),奉差安设口外路驿站,于喜峰口外设立15站,古北口外6站,独石口外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见“越里吉”(2190页)。
见“圣玛利亚教堂”。
清末新疆哈萨克族头人。同治七年(1816)六月,在沙俄军队强占我国布赫塔马河以北地区时,不受沙俄威逼利诱,率部众220余帐迁入乌柯克卡伦。同年秋,沙俄进占我乌柯克等卡伦后,又毅然率所部500余户迁往霍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沃沮族境内名城。有人认为,其后漏“溇”字,“沟溇”,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溇”,即“买城”,地在今朝鲜咸镜北道之会宁。三国魏正始六年(245),毋丘俭征高句骊,其王奔此避难。一说此为《沃沮传》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