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喀尔喀部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岸。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岸。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明朝授予乌思藏必力工瓦地方(今西藏墨竹工卡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必力工瓦僧即指止贡噶举派僧人。元代,止贡为万户府。洪武二十四年(1391),其地尚师辇卜阇搠思吉结卜遣使坚敦真等,以所获故元云南行省银印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489—534北魏官员。代郡人。字雅珍。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济州刺史乙海子。尚孝文帝女淮阳公主,授驸马都尉。历济南太守,司农少卿,银青、金紫、左、右光禄大夫,中军将军,西兖州刺史。其女乙弗氏于熙平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机关刊物。为我国用蒙文宣传革命思想的早期刊物之一。1925年11月16日创刊。未署明出版地点,从出版时间看,应是该党中央所在地张家口。编辑主任是齐庆毕力格图,出版主任为阿拉坦。共出版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丹津班珠尔多仁。藏族。出身西藏大世家,※康济鼐侄,多仁班智达之子,妻为八世达赖之妹。任噶伦。乾隆五十三年(1788),照其他噶伦例,赏给“札萨克”名号。同年,廓尔喀(今尼泊尔
见“萧绰”(1990页)。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