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箭
见“木箭”(255页)。
见“木箭”(255页)。
1872—1924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1740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莫宜峒人。苗族。乾隆五年(1740),与侗族粟贤宇等率领城步、绥宁、新宁等地苗、侗、瑶、汉族农民起义,广西义宁苗民起而响应。在城步长塘、竹岔等地大败清军,俘
中国伊斯兰教名寺之一。在河北省交河县泊镇(今属泊头市)。初建于明洪武(1368—1398)年间(一说为元末明初元丞相脱脱所建)。明嘉靖和清光绪年间曾数度重修。寺坐西朝东,占地11000多平方米。寺正门
元朝官员。字希古。蒙古族。倜傥有大志。至正五年(1345),由国子生登进士,授翰林修撰。旋迁河南行省员外郎。十一年(1351),调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与章伯颜、道童一起奋力抗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日夜坚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蒙古国及元朝基层军官名。又称牌头。统十夫,故又称十夫长或什长。其制:“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元史·兵志一》)参见“千户制”(121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意为丈地税。又译塔纳比。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对棉田、果菜园和草地征收的一种赋税。一塔纳甫(约合43平方米)每年征收1至20腾格(银币)。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