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集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诗词皆备,风格俊逸洒脱,清新自然。原有元至元(1335—1340) 8卷刻本。今不存。后有明弘治十六年(1503)、清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等。198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嘉庆十二年萨龙光重编本铅印。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诗词皆备,风格俊逸洒脱,清新自然。原有元至元(1335—1340) 8卷刻本。今不存。后有明弘治十六年(1503)、清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等。198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嘉庆十二年萨龙光重编本铅印。
见“讷殷部”(920页)。
?—174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一等台吉※巴朗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五年(1696),扈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
见“兀慎”(107页)。
见“内差”(306页)。
又作乞伏宝。北魏镇将。高车部(敕勒)乞氏(原为乞袁氏)。父乞伏居,显祖献文帝(465—471年在位)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父死,袭侯爵,例降为伯,稍迁左中郎将。出为鄯善镇将。以事母孝谨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见于《蒙古逸史》,即“撒尔塔”(2491页)。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见“郁羽陵”(1350页)。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一作酋龙、世隆)于唐大中十三年(859)嗣位时所称国名。唐乾符五年(878)其子隆舜改称大封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