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丁
见“玉元鼎”(475页)。
见“玉元鼎”(475页)。
书名。西南民族史志。4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是书据史籍、册档及实地调查材料,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写成。以唐代诗人白居易《赠别微之》诗中“君还秦地辞炎
见“撒麻耳干”(2495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山洞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物。正统七年(1442),因族人与麦匝、阿用族人一起
见“曷苏馆”(1652页)。
清代德格地区高僧。藏族。为德格土司丹巴泽仁之子。曾赴西藏萨迦寺学经典,返回后任德格寺寺主,完成印经院之全部工程。乾隆十一年(1745),以瞻对土司屡劫掠邻部,奉命率属下各部协助清军进剿。事平,乾隆帝特
见“评皇券牒”(1170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乌古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1474明朝将领。蒙古族。原名脱脱孛罗。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孙,※阿卜只俺子。宣德九年(1434),阿鲁台被瓦刺击杀后,随父归降明朝,居京师(今北京)。次年,父卒,袭指挥使。后积功至都督佥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