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克等四十族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唐贞观九年(635)太宗授吐谷浑王慕容顺之封号。见“慕容顺”(243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潢河”(2464页)。
15世纪藏族高僧。又译结哇仁钦、结斡领占。北京高梁河畔兴教寺长老,受明封为“大兴法王”。初居北京城内大能仁寺。后明帝敕建兴教寺,寺有碑记其事,碑文明令其将此寺做为修法之所,命寺提督讲经国师扎巴藏布、住
见“跳丧”(2358页)。
清代蒙古东部地区驿道之一。从卜奎站(齐齐哈尔)西160里至蒙古境内哈代罕站,80里至绰罗站,120里至克尔苏台站,160里至哈沙图站,180里至诺水齐站,140里至伯里额尔格站,130里至奎逊布喇克站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策伯克多尔济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归清,封和硕布延图亲王,授札萨克,建旗。三十七年定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