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
见“克失旦”(986页)。
①即“完颜习古迺”(1164页)。②即“完颜仲”(1143页)。
藏语音译,职官名。旧时藏族对地方政府或其他封建领主派往农村催收实物地租者的称呼。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高昌”(1907页)。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见“耶律术者”(1308页)。
见“大渤海国”(96页)。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