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爽
北魏时高昌太守。凉州(治今甘肃武威)人。北魏太延五年(439),乘北凉沮渠牧犍降魏,据高昌,自称太守。太平真君三年(442)四月,因伊吾王唐契为柔然所逼,拥众西趋高昌,欲夺其地,遣使诈降于沮渠无讳,相约共击契。八月,无讳率众从焉耆东北至高昌,时契已为柔然追杀,遂闭门拒无讳。九月,高昌为无讳将卫兴奴设谋夜击所破,奔柔然。
北魏时高昌太守。凉州(治今甘肃武威)人。北魏太延五年(439),乘北凉沮渠牧犍降魏,据高昌,自称太守。太平真君三年(442)四月,因伊吾王唐契为柔然所逼,拥众西趋高昌,欲夺其地,遣使诈降于沮渠无讳,相约共击契。八月,无讳率众从焉耆东北至高昌,时契已为柔然追杀,遂闭门拒无讳。九月,高昌为无讳将卫兴奴设谋夜击所破,奔柔然。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清朝管理内蒙古察哈尔部的最高长官。驻地在宣化(治今河北宣化),从一品,官阶与将军同。康熙十四年(1675),设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由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置都统,驻张家口。掌察
参见“火器营”(393页)。
古族名。清至民国时期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一说为打铁苗。主要分布在贵州平远(今织金县)、永宁(今关岭、晴隆一带)。详见“仡佬族”(572页),“仡僚”(571页)。
即“段就六眷”(1700页)。
?—1232蒙古国将领。又译撒里塔、撒里答、撒里台。初任火儿赤(佩弓矢侍从),故又称撒礼塔火儿赤。太宗元年(1229),与吾也而、王荣祖征辽东,破盖州、宣城、石城等10余城。三年,以高丽杀蒙古使者,受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刚脱离动物界且学会制造最简单工具的原始人之共同体。亦称原始群团、原始游群,简称群。始于距今200—300万年前人类社会的产生,终于氏族公社的形式。童年时期的原始人类,只有简单音节语言,用粗制木棒和石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