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珞械斗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
见“鹘里尀”(2452页)。
书名。又作《秘书志》。元著作郎王士点、商企翁撰。11卷。顺帝至正中(1341—1368)成书。元朝秘书监掌管历代图籍及阴阳禁书。此书主要记述该监建置迁除、典章故事、官吏工匠题名待遇、天文阴阳人员考试程
中国内地王朝以茶盐货币等与周围民族交换马匹之类的互市。由于地理环境及长期历史的发展,内地的民族多以农业为主,周围民族则多从事游牧、狩猎或半农半牧。农牧民之间自远古以来就存在着互通有无的交换关系。自进入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1839—1893清朝大臣、史学家。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同治(1862—1874)年间中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出督湖北学政,历典陕西、山东乡试,继迁侍读,视学江西。光绪七年(1881)任内阁
见“西京”(690页)
①(?—1691)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丹津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驻牧克鲁伦河南鄂罗赖。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母达吉纳哈屯归清,附牧于乌珠穆沁界地哈尔吉勒岱喀喇瀚海。三十
见“尼玛嘉木参”(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