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土知府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即“扎里赤”(192页)。
参见“最玛”(2221页)。
见“隆布鼐”(2136页)。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自茂兴站起,西60里至蒙古境内色克吉,15里至纳哈代,15里至扪图克伊,40里至齐罕特默,50里至哈斐尔罕,50里至乌兰扎勒哈,18里至奈吉,30里至古尔班格尔,10里至俄尔拖巴喇,
见“北山野人”(533页)。
位于今新疆昌吉县城东约1公里处,紧邻昌吉新城。略呈长方形,周长约4公里,东西1045米,南北555米。城墙尚好,高1至5米不等。城内残存夯土台基三处,建筑无存。出土带莲花纹图案铺地方砖,还出土一陶瓮,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
抗日战争时期汪精卫南京伪“国民政府”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缔结的协定。1941年春汪伪政府代表周佛海与伪蒙疆政府代表李守信等在日本操纵下,于青岛签订。以共同“反共”为宗旨的协定。伪蒙疆政府承认汪伪南
577—604隋朝官员。字道生。昌黎徒何(即徒河,今辽宁锦州)人。其先世鲜卑慕容氏,后归北魏,赐姓豆卢。隋楚国公豆卢绩子。开皇十七年(597),汉王杨谅出镇并州(治今山西太原西南),其以妃兄任王府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