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丝网络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络。前者只网手足;后者由头、身、臂、手、腿、足6部分组成,其中身分前胸和后背,臂、手、腿、足左右各1,共11件。人死,将尸包裹,再着此网络,外穿丝织葬服。1981年6月,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察右前旗豪欠营辽墓出土一具完整契丹女尸,全身铜丝网络,是典型的器物。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络。前者只网手足;后者由头、身、臂、手、腿、足6部分组成,其中身分前胸和后背,臂、手、腿、足左右各1,共11件。人死,将尸包裹,再着此网络,外穿丝织葬服。1981年6月,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察右前旗豪欠营辽墓出土一具完整契丹女尸,全身铜丝网络,是典型的器物。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见“佟佳江”(1095页)。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见“隆闺”(2136页)。
?—1748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九世孙,多罗郡王鄂齐尔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四十四年(1705),入朝,受命协理旗务。五十四年(1715),请从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
元代地方官署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开平府。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秩正二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宋时国际贸易中心之一。在钦州(今属广西)江东驿。外通交趾(今越南)、占婆(今越南南方)、真腊(今属柬埔寨),内达邕(南宁)、广(广州)、湖湘,为宋朝海路交通口岸之一。国外民间舟楫随便往返,多以鱼蚌易米
蒙文史籍中指蒙古及其周围地区的民族或国家。亦译作五色国或五色四裔。一说出自佛教的“五方色”,指东方黄,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青。※《大黄史》等书称,五色者,青蒙古,白高丽,黄回回,红汉人,黑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