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参见“清饶四朗”(2111页)
门巴族命名风俗。门巴语音译,意为“以周日名命名”。门巴族人习惯上将人头部的七个部位赋以专名,以轮流的方法计算日期,同西历的星期相类似。如头顶称为“达娃”(星期日)、额头为“尼玛”(星期一)、眼睛为“明
鲜卑部落名。亦作纥豆陵氏,或误作纯突邻部。原称没鹿回部,窦姓。游牧于意辛山(在今内蒙古二连浩特西南)一带,首领称“大人”、“长帅”。与纥奚部世同部落。北魏始祖拓跋力微初立时(220),因败于西部,曾投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
参见“相思埭”(1573页)。
见“并作”(891页)。
布依族地区考古遗迹。亦称普定人遗址。位于贵州普定穿洞口,故名。1978—1981年发现试掘,出土有古人类大颌骨及上颌骨残部、单个牙齿及碎骨片等。经鉴定属新人阶段的古人类遗骨,距今约五万年。同时出土有旧
书名。清代溆浦严如煜撰。1卷。以《苗防备览》书首13幅图与一些资料合刻而成,内有《抚苗录》(附沿边营汛路程)及《新抚苗寨路程》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