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土司对被其统治的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头人所封的一种官号。傣族封建领主通过他们统治和剥削拉祜族人民。利用公职,对辖区群众进行额外的各种劳役和实物摊派,逐渐发展成为本民族的小领主。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合刻墓志。上右部刻契丹大字19行,271字;下部刻汉字24行,511字,两者不对译。契丹字尚不可解,汉字叙墓主人身世。耶律延宁(946—985),官至※羽厥里节度使。墓志于1964年
明代湖广安定土官。土家族。元末任安定(今湖北南漳县西)宣抚使。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作二十七年),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司印,上缴吴王朱元璋,请改授。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命其与弟向思胜分
?—前17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拊离子。成帝建始三年(前30),以父为叔日贰击杀,被汉使册立为小昆弥。侦日贰亡走康居,遣贵人姑莫匿等3人前往诈降,执杀日贰。后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为
1587—1632后金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五子。母富察氏。与德格类(太祖第十子)、莽古济格格同出。明万历四十年(1612),从太祖征乌拉部,克6城,多立战功。四十三年(1615
类书名。近人徐珂(浙江杭州人,字仲可)辑。48册(卷)。采各家文集、笔记数百种及报章等有关清朝掌故、轶事汇集而成,对典制、名物、轶事略有考证。分时令、地理、外藩、外交、礼制、度支、教育、战争、吏治、种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长官司,与任者等朝贡至京,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
参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制举科与宏词科的合称。金代特设的延揽人才的制科之一。明昌元年(1190),于词赋、经义、策试、律科、经童和女真进士诸科之外增设此科。制举科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学宏材”、“达于从政”等科目
元、明云南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落温部改置陆凉州(治今云南陆良县东北),命当地彝族首领为土知州。明洪武十六年(1383),资宗赴京朝觐,授土知州。永乐四年(1406),子资求承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