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肃宗
见“颇剌淑”(2139页)。
见“颇剌淑”(2139页)。
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即“乌斯”(330页)。
见“恰克拉”(1725页)。
?—180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官学生考补内阁中书。五十一年(1786),累官山东按察使。后三年,擢至刑部侍郎,赴湖北审理济阳县民杨隆霖控告案。五十六年(1
参见“阐”(2105页)。
南北朝时期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佗钵可汗侄,※褥但可汗子。北周建德元年(572),佗钵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避免纷争,封其为步离可汗,统领汗国西部地区。后事迹不详。
即“乞伏乾归”(125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见“怯台”(1500页)。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