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镇国
?—1885
清代彝族土司。字化南。都天锡之子。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年未及冠袭职。同治(1862—1874)初,率土兵助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石达开部及回民起义军,加授武功将军。光绪十一年(1885),病死。
清代彝族土司。字化南。都天锡之子。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年未及冠袭职。同治(1862—1874)初,率土兵助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石达开部及回民起义军,加授武功将军。光绪十一年(1885),病死。
①南北朝时期柔然豆罗伏跋豆伐可汗丑奴年号。508—520年,凡13年。 ②高昌国王宝茂年号。555—560年,凡6年。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见“梁貊”(2126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参见“木佬”(253页)、“仫佬族”(573页)。
见“兀列河卫”(110页)、“兀里河卫”(110页)。
即“兀良哈”(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