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西斗雅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守官署之称”。《金史》只此一见(一说其即见于纪传而不见于《国语解》之阿舍勃极烈。)
文字未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借以记录数字、事件、传递信息等的方法。或用木片、或用骨片、或用竹片刻划。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刻木向称之为“券契”。《列子·说符》:“宋人有于道得人造契者,密数其齿”。这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铁岭市。辖域东西190里,南北90里。东至清原城,西抵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省北镇),南临承德县(今沈阳市),北接开原县。辽置银州富国军,领延津、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参见“更六兀”(1048页)。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境内黄河官渡口之一。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谕令管旗都统勘地辟置,时称官渡。备有官船两只,供往来过渡之用,另由土默特旗派渡防御1员、骁骑校1员、骑兵15名,负责递送公文,巡缉
渤海王国官员。大仁秀即位时官文籍院著作郎。唐元和十四年(日本弘仁十年,819),因前遣聘日使慕感德等未能入日京城当年返回,冬,仁秀再派其为使赉书赴日修好。十一月抵日,十二月入日京城。翌年正月,向日天皇
汉代匈奴部落名。见“温犊须”(2283页)。
见“曷苏馆”(1652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