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当派
见“噶当派”(2499页)。
见“噶当派”(2499页)。
宋代海南岛重要商业港口(今海口港)。宋以来日趋繁荣,黎族地区所产槟榔、椰子、牛只、香料及其他热带和亚热带土特产,多由此输入广东大陆。到了明代,据丘浚《学士庄记》载:“帆樯之聚,森如竹立”。
壮族民间戏曲艺术。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用壮语演唱,说唱合一。分师公戏、北路壮戏、南路壮戏等种。师公戏亦名唱师,流行于广西河池、宜山、来宾、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清同治间(1862—1874)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郡王旗。雍正元年(1723),和硕特部台吉察罕丹津以随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功,封和硕亲王。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分1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
门巴族翻地的木制工具。门巴语音译,意为“翻土器”。用质地坚硬的青杠木制成,其形略似我国南方农民使用的踏犁。全长170厘米,最粗直径10厘米,下端削成正面平滑,背部圆凸起脊的尖锥。距尖端约60厘米处,用
?—168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禄氏,以地为姓。顺治四年(1647),由笔帖式授吏部副理事官。八年(1651),授骑都尉世职。十二年(1655),擢吏部郎中,因事革世职降为员外郎。十八年(1
瓦剌与明朝间的战役之一。或称“土木之变”、“己巳之变”。瓦剌为蒙古族一支,经过马哈木、脱懽时期发展,至也先即位后,势力所及西起中亚,东接朝鲜,北连西伯利亚南端,南临长城。既与明廷通贡互市,又伺机发动军
系指解放前每年由青海往西藏拉萨等地经商的20—30家行商,为驮运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最多时有骡马3—4千匹。除驮运内地出产的绸缎、布匹、酒、醋、红枣、挂面等物品外,也有一部分骡马在西藏出售。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即“蒙古坎肩”(2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