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颜恰
见“恰台吉”(1724页)。
见“恰台吉”(1724页)。
明代云南湾甸傣族首领。初受麓川宣慰使思伦法委为湾甸陶孟。永乐三年(1405),升湾甸长官司为州(治今云南昌宁县西南湾甸镇),以其为知州,赐印章、金牌。四年,明廷以湾甸道里险远,改每年朝贡为三年一贡,如
见“度稽部”(1721页)。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曲水县(今甘肃文县白龙江南岸)。南北朝时※文州蛮居此。隋大业初废。唐初复置。天宝元年(742).改为阴平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文州,建中三年(782),移治文县。元改文扶州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布拉克把什村北约600米处。北倚科古尔琴山,南滨伊犁河。海拔690米。城呈方形,边长200米,城垣尚存,以土夯成,宽约10米,残高约1—2米不等。城外有护壕,宽1
又称“帕耗”。傣语音译,意为“寺奴”。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佛寺内奴隶的称呼。其来源有因欠佛寺钱粮无力偿还而卖身,也有因犯了宗教法规被罚为奴,还有一部分是生活无靠投奔寺院而沦为奴隶。在佛寺内不仅
?—506北魏起义首领。泾州(治今甘肃泾州县北)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自称王,改元圣明。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羌人吕苟儿、休屠胡王智起义相呼应。七月,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即“许兀慎”(921页)。
见“金满城”(1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