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藏语音译,意为“花朵”。县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南部。雅鲁藏布江纵贯其境。县人民政府驻墨脱村。旧设宗(相当内地县)。约清光绪七年(1881)由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噶朗王建宗并委派宗本(相当内地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一译歹言黄台吉,见“多罗土蛮把都儿黄台吉”(854页)。
?—18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道光二十二年(1842),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充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十六年(1846),署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二十九年,授盛京副都统。咸丰元年(1851),擢乌鲁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弗朵河卫、佛朵秃河卫、费克图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斡兰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以贾令哈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
?—1655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
清代地区名。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朝称维吾尔人为“缠回”,故名。嘉庆九年(1804)所刊《回疆通志》,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其中包括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
官名。开元二年(714)置于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古城)。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天山军之长官。辖兵5000、马500及所属各守捉、城、镇驻兵。
蒙古国及元朝将领。钦察人。初事窝阔台汗,任阿黑塔臣(司牧马)。后从攻凤翔、潼关,随大将速不台攻汴京(今开封),破蔡州,从皇子阔出攻枣阳,从宗王口温不花取光州,升百户,赐号“拔都儿”,故称苫彻拔都儿。宪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只合赤、只合臣。蒙古语“只合速”(“只合孙”)意为“鱼”,“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打鱼的”,即宫廷及诸投下之捕鱼人户及掌管该项事务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