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谷哲
旧时西藏门格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九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夏日、色如和拉乌三措头人代表共同组成。专门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械斗等纠纷。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旧时西藏门格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九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夏日、色如和拉乌三措头人代表共同组成。专门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械斗等纠纷。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亦称“打衣角”。门巴族祈求避灾的民间习俗。流行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穿上新衣的当天,要背一竹筒清水将衣服的一角打湿。意在免除今后家里发生火灾。
古县名。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置,为玄菟郡所领三县之一。自始元五年(公元前82)起为郡依郭县。西汉时县治故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附近,境内有辽山(今辽宁清原县东北三通背岭)、辽水(今
?—1800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巴鲁特氏。由兰翎侍卫累攉湖北郧阳参将。随军镇压镇筆苗族起义,升副将。嘉庆三年(1798),署宜昌镇总兵。随军镇压白莲教张汉潮于山中,以事受嘉奖。五年(1800),授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见“奖州”(1763页)。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
见“过折”(575页)。
1111—1181金大臣。本名屋骨朵鲁,字同文。辽五院部人。契丹族。移剌氏。拔鲁之子。读书好学。皇统(1141—1149)间,佐移剌固修《辽史》,书成,任同知辽州事。天德三年(1151),入为翰林修撰
1878—1941近代文博专家、经史家。字兴祥。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少习家学,精研儒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补博士弟子员,后致力于经史之学,著《管窥小识》,精于图书文物之学。1926年,
参见“岗岗戍来”(10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