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三史国语解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见“昔剌思”(1345页)。
见“梁弥忽”(2127页)。
即“西陲要略”(705页)。
?—1232或1233蒙古国宗王。又译图类。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忽必烈之父。尊称“也客那颜”或“兀鲁黑那颜”,意为“大官人”。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分封时,得民户5千。英武有
见“阿旺成勒嘉措”(1244页)。
见“忽失河卫”(1489页)。
见“萧特末”(1998页)。
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见“八儿思阔”(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