辇真术纳思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金代官名。源于辽代契丹语※“夷离堇”(军事首领)。一说源于突厥语。《金史·国语解》谓:“部落墟砦之首领。”金有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从八品,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的村寨,下设司吏、习尼昆(掌本乣差役等事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捏古思、捏兀歹、赤纳思、直拏斯。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皆出自海都(成吉思汗六世祖)。为海都次子察剌孩领忽二子坚都赤那与兀鲁克臣赤那后裔。以祖称为部名。游牧于捏兀歹河一带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书名。(1)清秦恩复撰,20卷,已佚。据清人张澍记述,系根据《东都事略》、《宋史》诸书史料,书未成而辍。《扬州府志·艺文类》著录。(2)清王昙撰,4卷,已佚。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据《南献遗征笺》著
838—899唐末宰相。字希徒。先世匈奴刘氏(独孤氏)。其先代郡人,后徙河南洛阳。左贤王※去卑后裔。唐蔡州刺史刘符之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登进士科。初为转运巡官,后随崔安潜镇许昌、成都。入为长
官署。明洪武年间(1368—1398),为平定东北故元割据势力和控制东北蒙古内侵,特在大宁建立基地,戍兵屯田,设驿站,加强军事力量。洪武二十二年(1389)五月,明军在击溃捕鱼儿海(今贝尔湖)元主脱古
朝鲜语音译,意为“木屐”,即朝鲜人古时穿的一种鞋子。原以木为底,以绒、布为帮。后演变为木制,以整块硬木雕凿而成。船型,前端有回勾跷起,以为装饰。高足,与地面有一段距离,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可以保持温暖。据
?—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康熙帝外戚。都统佟国赖次子。初隶汉军,后改入满族。顺治十七年(1660),任一等侍卫。康熙九年(1670),授内大臣。十二年(1673),吴三桂叛清,其子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