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参见“百越”(747页)。
参见“百越”(747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承旨、6都案、14案头。
1242—1285元朝将领。字公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之孙,※汪德臣长子。宪宗九年(1259),父卒,代为巩昌便宜都总帅,守清居山。次年,拥忽必烈即位,
约1604—约1630※叶尔羌汗国第六代汗。※阿黑麻汗之少子。约1618—约1630年在位。父被叛乱※异密杀害后,以年幼,由※黑山派※和卓沙迪和异密们拥立为汗。在位期间,黑山派和卓势力开始干预政治,汗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据其家谱,汉代本为太原人,远祖文林仕高丽(高氏),为西部将。历传8世至其曾祖乐德,始为渤海人。辽天显元年(926)一月,辽太祖阿保机灭渤海国,改渤海为东丹国。三年十二月辽太宗耶律
见“王甲部”(206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思想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二个灵魂。据传,它能暂时离开人的肉体,到远的地方去;人在睡觉时,它离开人的肉体,和别人的灵魂或神
见“主译者”(620页)。
北魏、东魏、北齐大臣。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倍侯利玄孙,大那瓌子,左丞相※耶律金兄。善骑射,有干才。北魏景明(500—503)中,为殿中将军,迁襄威将军。正光(520—525)末,从大将军尉宾镇压六
见“萧王家奴”(20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