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孙
见“质孙宴”(1467页)。
见“质孙宴”(1467页)。
?—1646清初将领。满族。栋鄂氏。阿兰珠伯父之孙,三等轻车都尉郎格次子。清太祖努尔哈赤时,父子随栋鄂部屯长阿格巴颜来归。初任佐领。清崇德七年(1642),从郑亲王济尔哈朗围明锦州,招降明辽东总兵祖大
见“领民酋长”(2075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宕昌羌所建政权。东汉时出现旦(误作且)昌羌部落。至※梁懃(勤)称王。辖地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带席水以南8百里,相当今渭水以南、白水江以北的白龙江上游地区,政治中心在甘肃宕昌县。传至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阿奇木首领官。据说在喀什噶尔(今喀什)和库车一带,是指衙门下级官员、士兵或警察。
清代索伦部首领。任索伦部副总管。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军第二次进攻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萨城(今黑龙江漠河县东、呼玛县西北黑龙江北岸)之前,亲至城下侦察敌情,擒俄人鄂克索木果以归。一说使部人至雅克萨城
1795—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五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滩边钦地方。由贡塘·嘉贝样认定迎入拉卜楞寺坐床,剃度出家,授具足戒,学习显密经论。任密宗学院翁则师和医学院法台3年。后任开塔寺、群科噶赛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翁金河源,东至察罕库图勒,接本部右翼左末旗;西至额鲁克台,接赛音诺颜旗界;南至阿哈尔山,接军台及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北至鄂波尔呼吉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有佐领4。会盟于齐齐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