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段兰”(1693页)。
?—178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
见“可吉河卫”(492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或作六米。原为村寨所处地名,渐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景东、景谷、普洱、墨江、云县、凤庆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哈木把都儿台吉”(1644页)。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书名。清同治年间(1862—1874)东阿居士撰。日记体裁。此书系据作者在西安的亲身见闻,对同治元年(1862)二月二十八日至二年(1863)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回民起义、太平军进军陕西以及回民起义军沉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见“乾陀罗”(1982页)。
唐南诏总督元帅。纳西族。唐玄宗开元中(713—741),六诏并属南诏,为三甸总管,服南诏统领。玄宗天宝(742—756)中,以南诏阁罗凤叛唐,陷嶲州,充先锋,挟虏唐西泸令郑回,以功升总督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