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院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清代陵寝寺庙喇嘛。清制,在东陵隆福寺和西陵永福寺都设有包衣满洲喇嘛。如宫缺一样,缺出时由镶黄、正黄和正白三旗包衣佐领下人挑补,亦可在陵上一般服役的包衣满洲人中选补。参与陵寝祭祀等活动。
见“高昌”(1907页)。
即“徒单镒”(1891页)。
见“真寂寺”(1819页)。
见“毛里孩王”(360页)。
书名。清末回族学者马德新撰。原稿为阿拉伯文。咸丰十一年(1861)由作者门人马安礼译为汉文,在云南昆明刻版问世。书中记叙作者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冬,自云南昆明出发,赴缅甸仰光,乘船渡海,经印度洋
西夏农田占有者。可占有使军、奴仆。有头监进行管理。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黄鼎凤(贵县壮族)的称号。参见“黄鼎凤”(2020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苗族民间议事组织。也称埋岩议事。流行于贵州榕江及广西一些地区。苗语称“耶吉富襄”(意为“寨头栽岩议事”)。与※议榔组织相同。由一寨或数寨联合集议,制定出共同遵守的公约。将公约条款向寨众宣布后杀牛或猪分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金史·太祖诸子列传》:崇妃萧氏生莒王燕孙。又,辽阳渤海人高桢,海陵王时(1149—1161)任中京留守,以警卫有功,迁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封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