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未婚女青少年集体住宿的四方房屋。设在村寨中央,内有火塘,由一有经验的姑娘负责管理事务。夜间,年老妇女常在此向女青少年讲述神话、历史传说、故事,教授歌舞,传授农业、纺织等生产技术知识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布拉克把什村北约600米处。北倚科古尔琴山,南滨伊犁河。海拔690米。城呈方形,边长200米,城垣尚存,以土夯成,宽约10米,残高约1—2米不等。城外有护壕,宽1
即“移剌子敬”(2067页)。
苗族传统节日。又称尝新节、敬新谷、吃卯或吃丑节。秋收农忙到来之前的一次群众性娱乐活动。源于祭祀祖先和预祝丰收。一说纪念一位苗族青年雄当,他为保护稻禾顺利成熟而献出生命,故用新谷煮成饭祭祀他。每年夏历六
民国时期赤峰地区盛行的一种交通工具。把轿搭在骡马背上,用于长途运客。一般一轿坐一人,较宽绰者可乘坐两人,亦可躺卧,较为舒适,不受风吹、雨淋、日晒。政府官吏、富商大贾等皆乘之。后渐被较先进的交通工具所代
清代呼和浩特最早的官立教育机构。雍正元年(1723),经土默特部首领、归化城都统丹津与尚书通智联名奏准与文庙同时设立于呼和浩特旧城南门外。附属于文庙,在庙之西南侧建有房舍。设蒙古、满洲教习,学生从60
即“神册”(1768页)。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即“鸿台吉”(2117页)。
285—350十六国时期氐族首领。原姓蒲,字广世,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先世为西戎首领。父怀归,为部落小帅。《晋书》称其“多权略,骁武善骑射”。时值永嘉之乱,常散家财,召集谋士商讨安危变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