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安定
唐时疏勒王。仪凤(676—678)时,其国为吐蕃破。开元十六年(728)唐朝遣大理正乔梦松摄鸿胪少卿册其为疏勒王,后事迹不详。
唐时疏勒王。仪凤(676—678)时,其国为吐蕃破。开元十六年(728)唐朝遣大理正乔梦松摄鸿胪少卿册其为疏勒王,后事迹不详。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见“耶律宗真”(1315页)。
?—1195金大臣。泰州(治今吉林洮安东)人。奚族(一说女真)伯德氏。正隆五年(1160),充护卫,授曷鲁碗群牧副使。复召为护卫十人长,累迁复州刺史。明昌(1190—1196)初,任西北路副招讨,历秦
渤海王国置。以其境内产铁得名。为中京显德府所领6州之一。下辖位城、河端、苍山、龙珍4县。州治在中京西南60华里处,故址因对中京所在认识不一,或说为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西稍偏南20里之獐项古城;一说为该
?—1454明代瓦剌贵族,也先汗重臣。亦译巴延帖木儿。《明史》称其为也先弟。一说为蒙文史籍中的阿苏特部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太师之子,号哈丹特穆尔。领有平章、特知院等衔,统率瓦剌左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
金大臣。奚族。伯德氏。挞不也子。初仕辽为御院通进。金太宗天会(1123—1135)初,随父归金。奉命招降松山、平州、蓟州未附军民,督之耕作。三年(1125),从完颜宗望攻宋,为军马猛安(千户长),与诸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见“花剌子模”(999页)。
①汉西域于阗国王。明帝永平(公元58—75年)中,以叔休莫霸卒,嗣位。时值莎车王贤为匈奴困敝,使弟辅国侯仁将兵击之。贤惧,遣使媾和,结为昆弟,并释归其父。越一年,复与莎车相且运相结,引西域诸国兵3万攻
宋代党项首领。投附宋朝为官。善制弓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向宋献偏架弩。是弩上设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可射300步,能洞穿重札,谓之“神臂弓”。其官至防御使、团练使。诸子皆以骁勇雄于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