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金将领。亦作实古迺、石古乃、习古乃。女真族。完颜氏。辽天庆四年(1114),与蜀王银术可使辽索逃人阿疏,还,言辽政腐败,可取,阿骨打始决意起兵伐辽。太祖天辅六年(1122),辽萧妃自古北口出奔,奉命追
即“掩㴲水”(2037页)。
见“亦麻河卫”(874页)。
古县名。隋置。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又是牂柯郡和牂州治所。唐武德二年(619),改名建安,治在今贵州思南县西,永徽后废。境内诸少数民族统称牂柯蛮。其地今为苗族聚居地区。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左右显禄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有3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从事畜牧。多信奉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称※敕勒川,隋唐时期称※白道川。五代时期又称哈罗川。辽金以后称丰州滩或丰州川。其前后史地沿革、民族居迁详“丰州滩”(198页)。
?—1456明代瓦剌贵族。又称阿拉克丞相、阿拉克忒睦尔丞相、阿刺平章。出身于巴图特部巴噶尔观鄂拓克。为也先汗重臣,执掌瓦剌右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1449),与也先率军攻袭明宣府、赤城等,配合也先取
地名。原名霍耳章谷。为霍耳章谷安抚司地。踞大雪山之西,中跨鲜水。北界色达,东连道孚,南临瞻对,西接甘孜。为川藏出入要津。有章谷、孔撒、麻书、朱倭、白利五族,史称霍耳五家(其远祖为蒙古,藏文史籍称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