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户
见“军户”(925页)。
见“军户”(925页)。
1708—17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字和甫。都统佛标之子。雍正九年(1731),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补内阁中书。自十三年(1735)起至乾隆十一年(1746),7迁至副都统、护军统领。后
近代伊斯兰学者、翻译家。字敬斋、号率真子。云南师宗县(今属泸西县)人。回族。生于书香世家,幼年从父就读,勤学好问,聪颖过人。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道光三十年(1850)前后,受业于经学大师马复初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元明清时土家族土司。元置,有上、下桑植宣慰司之分。明洪武七年(1374),合二司为一,仍旧称,授向思富为宣慰使。治所位于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嘉靖至隆庆年间(1522—1572),土司官民曾为御倭做出重要
见“昔剌思”(1345页)。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古城名。位于今甘肃玉门市赤金堡西北。旧为赤金蒙古卫地。康熙五十七年(1718),为防御策妄阿拉布坦而置。城周2里1分5厘,有南、北2门。为靖逆卫所在地。靖逆同知驻扎。雍正三年(1725),裁同知,以柳
傈僳语音译,意为“富裕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富裕农户、个别山主(即地主)。约占总农户的2%。大多为家族长、村寨头人、蓄奴户、乡保长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均占有较多的耕地、牲畜、农具和粮食,有
见“车凌蒙克”(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