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8—1156辽末投金将领。字忠厚,本名耨里。契丹族。出身辽皇族。史载其为人谨愿有志,喜读书,通契丹大小字。早年仕辽,保大二年(1122)三月,与同知殿前点检事耶律高八共降金。为先锋从伐宋。天会十
金代拘括被非法侵占的官地和无主地以授所迁猛安谋克户或令民请射而官得其租的措施。正隆元年(1156),遣纥石烈娄室等分行大兴府、山东、真定府,拘括系官或荒闲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宫籍监、外路官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1910清朝大臣。字梦琴。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大学士※富俊之孙,驻藏大臣※升泰之弟。初为监生。同治四年(1865),考取额外蒙古协修官。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江苏常州知府。二十七年(190
?—1865清朝将领。科尔沁左翼后旗(今内蒙古科尔沁左后旗东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五年(1825),承袭科尔沁札萨克多罗郡王爵。后授御前大臣、蒙古正蓝旗、满洲镶白旗都统。咸丰三年(1853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至卓克乌苏接本部左翼中旗,西接军台,南至哈沙图,北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墨尔根岱青车棱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
即“欠对山” (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