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俗纪闻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见“项崇周”(1569页)。
亦称“瑷珲将军”。全称为“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清代黑龙江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将原属宁古塔将军统辖的部分地域划出,设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擢宁古塔副都统萨
珞巴族崩尼部方言音译,意为“生气时杀牛”。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发生争执时,双方不直接对抗,而是在自己门前杀牛,肉分给村里人,把牛尾送给对方以示挑战,若对方敢于应战,即杀
书名。清钱大昕撰。3卷。始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成书于四十五年(1780)五月。作者鉴于蒙古氏族颇费稽考,史籍所载,音既不正,又多互异,乃据陶宗仪《辍耕录》所列蒙古72种,色目31种,广搜博
明代官名。永乐年间(1403—1424)始置。明朝派遣镇守辽东地方之内臣。与镇守辽东地方总兵官及赞襄军务的都御史或提督,同为镇守辽东重臣。职司主要为监军,亦监察其他民政诸事及安抚各族。衙门为镇守太监府
元朝征调回回人组成的军队。据史籍记载,至迟在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前即有回回军之组建。该军由回回战俘、西夏之回回人、避罪附宋之回回人、回回军匠、水手、甚至殷富者组成。他们被强迫从军后,有的充作军士
清代湖南南渭州土官。字柱臣。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以随父彭凌高率土兵助清军剿吴三桂之乱,克辰龙关有功,永顺宣慰使任命其为凯旗旗长,并总理州事。雍正五年(1727),纳土辞官,
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赫哲语音译,“鹿神”之意。又称“萨满温给论”,意为“跳鹿神”、“跳路神”、“跳太平神”等。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也有其他
见“吕纂”(776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玛沁县。初名“扎西功德林”(吉祥广安寺),后改名“甘丹扎西迥尼”(具善吉祥源地),又称“嘉祥寺”。青海黄河沿岸最著名之格鲁派寺院。为色拉寺属寺。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在色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