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户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无权利。民主改革后,绝大多数户划为贫雇农。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无权利。民主改革后,绝大多数户划为贫雇农。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见“大王院”(79页)。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1233金大将。又作石盏女鲁霤。本名十六。女真族。石盏氏。兴定三年(1219),以善将兵,由河南统军使改元帅右都监,行平凉元帅府事。建议建城镇戍,就地屯田,且耕且战,以遏西夏入扰,以功迁昌武军节度
参见“俍人”(1687页)。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的封号。后金天聪二年(1628),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多罗特部。回师时,以幼弟多尔衮此次随征,克著勤劳,因赐墨尔根戴青之号以褒之。此号系满语音译,意为“明智的统帅”。清崇德
见“阿史那忠”(1220页)。
见“阿努达喇”(1224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