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1836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嘉庆元年(1796),任前锋,随将军恒瑞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后升佐领。十八年(1813),随西安副都统富僧德赴河南,于道口、滑县镇压天理教起义;继于司寨
见“完颜文”(1143页)。
(1854或1855—1882) 即八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甲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丹增旺嘉之子。清咸丰六年(1856),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前,经金瓶掣签,认定为前辈
傈僳语音译,意为“杀魂”。旧时傈僳族对巫师※尼扒及※苛扒的“杀魂术”的称谓。据说尼扒、苛扒均会杀魂,人被杀魂,即会死亡;人魂被伤残,人即会病残;人被杀魂后,只有杀魂者或巫术比杀魂者更高明的巫师才能解救
元军事机构。统钦察、乃蛮、捏古思,那牙勤等4千余户。原为合赤温后王合丹所辖辽左诸部人众。至元二十四年(1287),合丹附叛王乃颜作乱,兵败投降,次年,复结诸王火鲁火孙叛,为皇太孙铁穆耳率玉昔帖木儿蒙古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五代会要》记为奥质部;《新五代史》记为粤质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
白族传统民歌短调。或称白曲。以白语演唱,不同于以汉语演唱的对口山歌。有严谨的格式和韵律。最常见的格式为每首八句,分两个乐段,以“三七七五、七七七五”的形式组成,即头一句为3个音节,二、三、五、六、七句
亦作侬全福。北宋广源州壮族首领。广南西路广源州侬峒人。史称广源州蛮(壮族先民)。傥犹州知州,其弟存禄知万涯州,妻弟侬当道知武勒州。宝元(1038—1040)初年,杀存禄及当道,并其地,建立长其国,自尊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1312元初著名造炮师。回回人。原籍西域木发里(今伊拉克摩苏尔)。善造回回炮(投石机)。至元八年(1271),应世祖召,与※亦思马因等至京师大都(今北京),受命制造新炮。九年,造成巨石炮,进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