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敌烈部”(1882页)。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见“张承奉”(1181页)。
? —1840清代四川大金川八周碉土守备。藏族。参见“阿木禳”(1200页)。
见“陈吊眼”(1258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忽汗州都督府”的简称(1491页)。
即“波路”(1516页)。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