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屯田万户府
见“肇州”(2482页)。
见“肇州”(2482页)。
书名。清代末年巨国柱等撰。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内共刊乡土志44四种。其中有镇迪道14种:迪化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昌吉县(二)、绥来
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
※西羌的一支。又称越巂羌。以盛产牦牛而得名,毛可为毦,是贵重物品。原居河湟间。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徙居越巂水下游。武帝元鼎六年(前111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
一译“丑驴”。见“李贤”(1019页)。
?—1876清朝大臣。字西林。满洲正红旗人。姓萨尔图氏。福隆阿子。道光二十九年(1849)举人。咸丰四年(1854),拣发安徽以知县用。九年(1859),屡率乡团败太平军。十一年(1861),署宿州同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传说中的丽江纳西族祖先。又作歌来秋。从忍利恩四世孙,于高来之子。机智勇猛,不畏强暴。娶戟女戟恩母,生4子,分束、叶、买、何(亦作树、叶、梅、和)4支(氏族或部落),分居金沙江南北的广大地区。之后,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