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行平
见“耶律资忠”(1319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1824—190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八任堪布。藏族。生于杂义唵奇地方。道光九年(1829),迎入拉卜楞寺坐床。次年从嘉木样受沙弥戒。十二年(1832),参加传法道场。二十一年(1841)赴西藏,适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扎仓下面,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如甲绒康村,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其主持人称格根(意为长老),设1人,候
清代台湾高山族平埔人所建贮藏谷物之小屋。多建于居室之外,小屋内竹木交加,叠空而起,离地数尺,禾谷贮于其上,以防蒸烫霉腐。
1724—1758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二代活佛。法名罗布藏丹彬多密。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孛儿只斤氏。※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曾侄孙,第四代土谢图汗惇多布多尔济子,和讬辉特部
亦作“番屯”。清代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设置的一种捍卫地方治安组织。乾隆五十三年(1788),大将军福康安平定林爽文起义后,认为台湾内山边界险要甚多,为防止汉人入山滋事及“生番”外出,奏请以“熟番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见“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524页)。
西藏地区噶玛派反对格鲁派和蒙古汗王的事件。固始汗灭藏巴汗占领西藏,拥立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建立噶丹颇章政权后,噶玛派在西藏之势力未完全消失,仍进行反抗。明崇祯十五年(1642),以噶举派之噶尔巴家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1171—1233金大臣。又作石盏尉忻。字大用。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人。女真族。赤盏氏。当袭父谋克,不愿就。明昌五年(1194)策论进士。后历任尚书省令史、吏部主事、监察御史。谏请禁止诸王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