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多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见“诸抹”(1951页)。
约1862—1930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泉孙。蒙古正蓝旗人。自幼好学,博及经史,尤熟谙掌故。光绪朝,累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著有史学笔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清道光、咸丰以来直至20世纪30年代北
元代驿站的一种。以舟楫运送来往使臣。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丞相伯颜南征,议立水站。命郭守敬巡视河北、山东可通舟者。十七年,诏江淮诸路增置水站。二十六年,又于海道置立水站。据《元史·兵志四》站赤款
即“代来城”(570页)。
参见“合买”(833页)。
亦作“哈达”。女真语音译,“山峰”之意。《金史·国语解》谓“山之上锐者”。满洲语和蒙古语至今犹有此词。可能源于阿尔泰语系诸语族的祖语,起源甚早。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1926年,由云南回教俱进会振学社倡导,在昆明成立明德小学。1929年成立云南私立明德学校。其中包括普通小学、中学和阿文专修部三部分。中、小学课程按普通学校规定授课,并加设阿拉伯文、伊斯兰教义两门课程
赫哲族民间抒情乐曲。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常用此曲调即兴填词,用来歌颂美丽富饶的大自然,抒发对家乡山水、物产、风光的热爱情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舒尔哈卫,并说清代有舒尔哈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入噶哈哩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