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国
见“罗殿国”(1418页)。
见“罗殿国”(1418页)。
见“斡儿乞纳”(2427页)。
1279—1338元朝大臣,文士。字伯庸。居光州(治今河南潢川)。先世为汪古部人。礼部尚书※马月合乃曾孙,漳州路总管府同知马润之子。7岁知学,及长,益笃学。师蜀儒张䇓,备受器重。仁宗延祐
即“那牙勤”(929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前622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字子犯,为晋文公重耳的舅父,故亦称“舅犯”、“咎犯”。精于文韬武略。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为晋国外戚,随父兄在晋国任职,封大夫,辅
辽代皇族孟父房、仲父房、季父房的总称。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父撒剌的有兄弟四人,本人行四。长兄麻鲁早亡无嗣。二兄岩木的子孙后裔属孟父房;三兄释鲁的子孙后裔属仲父房;其本人子孙除阿保机一系外,皆属季父房。三
元代地名。又译伯勒赫图。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东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弓匠积养
见“乌介可汗”(339页)。
见“阿才”(1190页)。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